陳綺貞與前男友鍾成虎的合約糾紛始於2023年。鍾成虎指控陳綺貞未經公司同意,私下複製公司享有專屬授權的專輯、單曲、演唱會影音等出版品至NAS硬碟。
由於上述事件,鍾成虎對陳綺貞提出了六項罪名指控,包括無故洩漏工商秘密、無故洩漏電腦秘密、背信、無故取得電磁紀錄、違反著作權法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以及違反營業秘密法重製營業秘密。
台北地檢署最終認定陳綺貞罪嫌不足,上述六項罪名全數不起訴。陳綺貞也在社群媒體上感謝檢察官的明鑑和法律團隊的努力,並表示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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