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成虎對陳綺貞提出的六項指控具體內容有哪些? | 東森娛樂

鍾成虎對陳綺貞提出的六項指控具體內容

鍾成虎對陳綺貞提出的六項罪名指控,主要圍繞在智慧財產權與商業機密相關的爭議上。這些指控包括:

  1. 無故洩漏工商秘密: 指控陳綺貞未經授權,洩漏了公司的商業機密。
  2. 無故洩漏電腦秘密: 指控陳綺貞非法洩漏公司電腦中的機密資訊。
  3. 背信: 指控陳綺貞違反了與公司的信任關係,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 無故取得電磁紀錄: 指控陳綺貞未經授權,非法取得公司的電磁紀錄。
  5. 違反著作權法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 指控陳綺貞重製了公司擁有專屬授權的專輯、單曲、演唱會影音等出版品,侵害了公司的著作財產權。
  6. 違反營業秘密法重製營業秘密: 指控陳綺貞重製了公司的營業秘密,違反了營業秘密法。

這些指控顯示,鍾成虎認為陳綺貞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公司的權益,涵蓋了智慧財產權、商業機密以及合約關係等多個層面。然而,最終台北地檢署認定陳綺貞罪嫌不足,對上述六項罪名全部處以不起訴處分。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