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姜彥豐主張,因藝人王子(邱勝翊)與妻子粿粿(江瑋琳)互動逾矩,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范姜彥豐勝訴,獲賠100萬元。儘管被告律師曾請求不公開判決書,但法院考量案件具社會關注性,依法裁准公開,但會遮蔽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
范姜彥豐在訴狀中指出,他與粿粿於民國111年6月22日結婚,並育有一女。王子不僅是兩人的好友,更清楚他與粿粿的婚姻關係。然而,自民國114年4月間,王子與粿粿共同赴美旅遊返台後,兩人的互動變得異常頻繁,不僅時常同進同出,更在親友面前毫無避諱地展現親密舉動。范姜彥豐認為,這些行為已嚴重逾越一般社交範疇,對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基於配偶權遭受侵害,范姜彥豐向王子與粿粿求償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共計100萬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針對范姜彥豐所主張的事實與賠償要求,粿粿與王子在民國115年4月的言詞辯論庭上,當庭全盤認諾,即承認范姜彥豐的指控。此認諾對於法院的判決有重要影響,顯示被告方對范姜彥豐所陳述的事實並無爭議。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律師曾以保護未成年子女及節省訴訟資源為由,請求法院不公開判決書內容。然而,范姜彥豐則主張此案備受社會關注,應公開讓外界檢視。法院最終認定,判決書仍須依法公開,但為避免侵犯個人隱私,將會對判決書中涉及個人身分及隱私的內容進行遮蔽處理。此裁定確保了司法程序的透明度,同時也兼顧了當事人的隱私權。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