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有資訊,老高被指控的違法行為主要涉及境外YouTube平台。具體來說,老高被指控在2014年11月18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間,利用翻牆軟體在YouTube上創建內容,並透過多種方式獲取經濟利益。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出售周邊商品、收取會員費用以及進行隱形廣告。
具體而言,老高被指控透過其在YouTube上建立的頻道,發布各類內容以吸引觀眾。透過這種方式,他不僅建立了大量的訂閱者群體,還透過平台的各種盈利機制獲取收入。這些收入來源的多樣性,使得他能夠從YouTube平台的生態系統中獲取多重收益。
除了在YouTube平台上直接獲取的廣告收入和會員費用外,老高還透過銷售周邊商品以及進行隱形廣告等方式,進一步擴大了其收入來源。這些經濟活動都與他在YouTube平台上的內容創作密切相關,並且被認為是他被指控違法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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