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粿粿事件判賠百萬,與一般侵害配偶權有何不同? | 東森娛樂

王子、粿粿事件判賠百萬,與一般侵害配偶權案件的差異分析

藝人王子(邱勝翊)與粿粿(江瑋琳)遭控侵害配偶權,最終以認賠100萬元結案。此賠償金額顯著高於一般侵害配偶權案件的常見判賠範圍,主要差異在於王子與粿粿選擇「認諾」的法律程序,而非進入實質的案情審理。

「認諾」導致高額賠償

王子與粿粿選擇在法律上「認諾」,意即同意支付對方所提出的賠償金額,這也是為何最終判賠金額高達100萬元。律師李怡貞分析指出,此舉讓法院判決內容多為法條,省略了對具體案情的深入探討,當事人的真實姓名也以代號B01、B02取代,以簡化司法程序。這種「認諾」的處理方式,可能讓當事人藉由金錢來換取名譽上的「假清白」。

一般侵害配偶權案件的賠償範圍

若范姜彥豐僅能提出對話紀錄及合照等證據,李怡貞認為,法院在一般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中,正常判賠金額約落在20萬至50萬元之間。相較於王子與粿粿事件的100萬元,此範圍顯得較為保守。許多侵害配偶權案件最終以和解收場,透過製作和解筆錄的方式,得以避免判決書公開,進而保護當事人的名譽,這也是一種常見的處理途徑。

判決書內容與潛在法律風險

此次王子與粿粿事件的判決書,大部分內容僅是法條的引用,並未詳述案情細節。李怡貞提到,若范姜彥豐蒐集的證據僅止於對話及合照,法院正常判決的賠償金額會落在20-50萬之間。此外,李怡貞也暗示,范姜彥豐可能還需面對因「偷取對話」而衍生的妨害秘密刑事訴訟,顯示此案後續仍有潛在的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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