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出道30年來,演藝收入皆由徐媽全權打理。為了避稅,徐媽並未將大量現金留在台灣,而是要求客戶將大S的海外收入匯至其香港帳戶。徐媽甚至曾與理財專員討論將資金轉移至某英屬避稅小島的可能性。
大S驟逝後,徐媽曾考慮將具俊엽設為主要目標,並要求其放棄大S的遺產繼承權。據悉,徐媽還聘請了曾協助王力宏前妻李靚蕾處理離婚官司的律師團隊來處理大S的遺產事宜。徐家也各自聘請律師,家庭氛圍緊張。
大S對理財觀念較為缺乏,因此其房貸、卡費皆由徐媽代繳。儘管如此,大S的身家非常驚人,從《流星花園》時期開始,她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的代言不斷,每個代言收入可達數千萬元,年收入經常超過新台幣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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