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梁軒安已表明將會依法提起上訴,以證明自身清白。梁軒安發聲明強調,基於對自身清白之堅持,及對司法制度之尊重與信任,他將透過二審程序進一步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他認為一審判決結果與他所提出主張事實及證據有明顯出入,部分關鍵事證未獲充分採納,因此將尋求上訴程序積極證明。
梁軒安提起上訴的主要原因是認為一審判決與事實不符,他已提出完整且具體的證據資料,包含對話紀錄、影像資料及相關佐證,但部分關鍵事證未獲充分採納,導致法官依自由心證做出判決。他認為這個判決與他所提出的主張和證據有明顯出入,因此無法接受。他希望能在二審中釐清事實,還原真相。
除了這次被判刑的性侵案外,梁軒安過去還曾被兩名女性曾小姐、蔡小姐,以及一名男性郭先生提出諸多告訴,總共涉及六項指控。這些指控包括妨害性自主、毀謗名譽、詐欺及背信等。然而,經過長時間的調查與審理,其中五項案件已經檢察機關依法認定不起訴處分確定,顯示多數指控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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