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軒安在性侵女藝人A女前,為何將其帶往民宿房間? | 東森娛樂

梁軒安將A女帶往民宿房間的原因

梁軒安將A女帶往民宿房間,是為了對她進行性侵。根據文章內容,梁軒安當時帶著A女及公司團隊前往新北市某莊園參加宣傳活動,隨後他將A女帶往民宿房間內,並在房間內將A女推倒在床,不顧A女的反抗與哭喊,對她施暴並性侵得逞。文章並未提及其他原因,因此可推斷性侵是梁軒安將A女帶往民宿房間的主要目的。

事件經過與判決依據

根據判決書,A女自2023年7月起擔任梁軒安經紀公司的簽約藝人兼私人特助。同年11月7日,在前往新北市某莊園參加宣傳活動時,梁軒安將A女帶往民宿房間內性侵。A女曾大喊「不要」、「為什麼要這樣」,但梁軒安仍對她狠搧巴掌並掐脖。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梁軒安利用雇主身分性侵A女,依強制性交罪重判梁軒安有期徒刑4年10月。

梁軒安的辯解與證據

梁軒安否認性侵,辯稱兩人是「交往關係」,所發生的行為均為兩情相悅,並宣稱A女隔日表現正常,還與他一同出遊。然而,法官傳喚當天在場的廣告業主出庭作證,證人指出案發翌日中午,清楚看見A女頸部有明顯的單邊瘀青,詢問時A女不僅哭泣,還支支吾吾表示「發生了不願意的事情」。法官認為,這與A女指控遭掐頸的情節完全吻合,且傷勢照片明確,足以戳破梁軒安的謊言,因此判決梁軒安有罪。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