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軒安在審理過程中為何會被從重量刑? | 東森娛樂

梁軒安被從重量刑的原因

梁軒安在審理過程中被從重量刑的主要原因是其行為嚴重侵害了被害人性自主權,且在審理過程中毫無悔意。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梁軒安對A小姐施以掌摑、掐脖等暴力行為,並強制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了被害人的權益。此外,梁軒安於審理過程中不僅飾詞狡辯,甚至有教唆偽證之情形,更顯示其毫無悔意,因此法院決定從重量刑。

案件相關細節的影響

梁軒安雖坦承與A小姐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涉及強制性交,辯稱雙方當時為「交往關係」,相關行為均屬兩情相悅。然而,證人證稱,案發翌日中午清楚看見A小姐頸部出現明顯單側瘀青,且A小姐亦曾向他表示「發生了不願意的事情」,這些都成為法官認定梁軒安有罪的證據,也間接影響了量刑的考量。這些證據顯示梁軒安的辯解並不可信,使得法官更加確信其犯罪行為的惡劣程度。

法院判決的依據

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梁軒安4年10月有期徒刑,此判決主要基於梁軒安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以及他在審理過程中的態度。法官審酌了相關證據,包括證人證詞和A小姐的傷勢,認定梁軒安的行為構成強制性交罪。更重要的是,梁軒安於審理過程中不僅飾詞狡辯,甚至有教唆偽證之情形,這些都顯示他毫無悔意,因此法院決定予以從重量刑,以示對此類犯罪行為的嚴厲譴責。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