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梁軒安在性侵A女的過程中,A女曾對梁軒安說了什麼話? | 東森娛樂

A女在性侵過程中說了什麼?

根據提供的資料,判決書中並未提及A女在性侵過程中對梁軒安說了什麼話。文章重點在於梁軒安辯稱與A女是「交往關係」,以及廣告業主的證詞如何佐證A女的指控,進而推翻梁軒安的說詞。判決的依據主要來自A女指控遭掐頸、廣告業主目擊A女頸部瘀青並聽到A女哭訴「發生了不願意的事情」,以及傷勢照片等證據。

梁軒安的辯詞與法官的駁斥

梁軒安聲稱與A女是「交往關係」,試圖營造雙方合意的假象,以此淡化性侵指控。他還表示A女在事發隔日表現正常,兩人還一同出遊,意圖逃避法律責任。然而,法官並未採信他的說法,因為廣告業主的證詞直接反駁了他的說詞,證明A女事後表現出的痛苦與梁軒安的說法完全不符。

廣告業主的證詞與法院判決

廣告業主在案發翌日中午,看見A女頸部有明顯的單邊瘀青,A女哭泣且支支吾吾表示「發生了不願意的事情」。法官認為這與A女指控遭掐頸的情節吻合,且傷勢照片明確,足以戳破梁軒安的謊言。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梁軒安利用雇主身分之便,毆打A女並性侵,依強制性交罪重判梁軒安有期徒刑4年10月,顯示法院完全採信A女的指控以及廣告業主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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