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駕駛自行車或三輪車的最低年齡為12周歲。
黃曉明在微博上分享了他和9歲兒子小海綿一起騎腳踏車的照片,照片中兩人一同騎行。由於小海綿未滿12周歲,此舉引發了網友的廣泛討論,認為可能違反了相關法規。
黃曉明得知此事後,迅速在微博上發文道歉,並主動前往交警部門接受相應的處罰。他表示,自己原本只是想和孩子一起享受大自然,並不知道此舉已經觸法,同時也提醒所有家長朋友們,在享受親子時光的同時,也要時刻注意遵守相關法規,確保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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