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沄蓁個人經歷中,為何她認為即使在交往關係中也可能構成性侵?
Answer
林沄蓁認為交往關係中仍可能構成性侵的原因
林沄蓁律師強調,性侵的核心在於當事人的意願,而非關係的性質或長短。即使雙方處於交往關係中,若性行為未經一方自願同意,仍構成性侵。她以自身經歷為例,說明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發生的性行為,即便對方是男友,也屬於性侵。
親身經歷:意識不清下的性侵
林沄蓁分享,她曾在一場餐敘後因酒醉而意識不清,當時的男友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與她發生性行為。她強調,儘管兩人當時是情侶關係,但由於她並未在清醒且自願的情況下同意性行為,因此構成性侵。這個經歷讓她深刻體會到,性侵的本質在於違反個人意願,而非雙方關係的親密程度。
強調意願的重要性
林沄蓁透過分享自身經歷,呼籲社會大眾不要檢討受害者,並強調性侵的本質在於違反意願,與雙方關係無關。她認為,不應以受害者的職業、身份或與加害者關係來合理化性侵行為,而應將重點放在當事人是否出於自願。她的發聲旨在提高社會對性侵議題的關注,並呼籲大眾尊重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