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騎士向超哥求償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400萬元),而法院最終判決超哥僅需賠償3萬890元,兩者金額差距高達2070倍。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李男絕大部分的請求缺乏依據,因此做出此裁定。這起事件起因於2023年5月10日,超哥駕駛藍寶堅尼在台北市大同區與李男發生擦撞,後續引發了高額求償爭議。
根據報導,事故發生後,超哥當下以6000元與李男達成和解,但李男隔日卻前往警局報案,此舉引起超哥不滿,認為李男是看到他開藍寶堅尼才想藉機敲詐。在法庭上,李男聲稱車禍導致他頸椎退化,影響生活,甚至喪失了打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機會,因此求償高達200萬美元。超哥對此表示質疑,並當庭攜帶30萬元現金試圖再次和解,但未能達成共識。
最終,法院並未採納李男的大部分請求,僅判決超哥賠償醫療與車損相關費用,總計3萬890元。此判決結果與李男原先求償的6400萬元相比,差距極大。這顯示法院認為李男所提出的損失與車禍之間的關聯性不足,且求償金額過於誇大,因此做出了較為保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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