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指控蕭淑慎對梁軒安的性侵行為「清清楚楚」,但具體細節與背後隱情並未在提供的資料中詳細說明。
根據判決書,梁軒安在性侵案中對受害者使用了掌摑、掐脖等強制手段。受害者於2023年與梁軒安簽下經紀合約,同時擔任其私人特助。在一次宣傳活動期間,梁軒安將受害者帶到民宿房間內,並在房內施暴性侵。
梁軒安因性侵旗下藝人兼特助被判刑4年10個月。梁軒安對判決提出上訴,並高調聲稱自己是清白的,受害者則痛斥梁軒安,並爆料蕭淑慎對整起事件都知情。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