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判決書,是否會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 東森娛樂

公開判決書恐致二次傷害,細節遮蔽仍難阻名譽受損

藝人邱勝翊(王子)、江瑋琳(粿粿)捲入侵害配偶權風波,遭范姜彥豐提告求償百萬,士林地院雖判准范姜彥豐獲賠百萬,但王子與粿粿一方曾請求法院駁回公開判決書的聲請,律師林智群分析,此舉顯示被告雖認賠,但更在意判決書中可能揭露的「不堪對話或證據」,避免進一步的名譽損害。

被告認賠百萬,但求判決書不公開

在此侵害配偶權訴訟中,范姜彥豐向王子與粿粿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令人關注的是,被告律師在庭上直接「認諾」,同意全額賠償100萬元。然而,王子與粿粿的代表律師同時向法院請求,希望不要公開判決書內容。此請求與原告主張案件受高度關注、應讓外界檢視的立場形成對比。最終法院雖認定判決書依法應公開,但會依法遮蔽涉及個人身分與隱私的內容。

律師揭示求不公開判決書的關鍵考量

知名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粉專分析,被告願意認賠100萬元,卻極力爭取判決書不公開,其主要原因在於「不希望太多不堪對話或證據出現在判決書裡面」。他指出,被告認諾賠償,等同於「投降」,願意支付金錢以換取較輕的後果,而這「較輕的後果」不僅限於金錢賠償,更包含避免因判決書公開而可能產生的二次傷害。

判決書細節公開對當事人的潛在衝擊

雖然法院會依法遮蔽判決書中涉及個人身分及隱私的內容,但「不堪對話或證據」若被揭露,仍可能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二次傷害。這類內容,若被形容為「比情色小說還精彩」,可能包含許多極度私密、涉及兩人關係細節的對話或往來事證。即使經過遮蔽,若案件本身的關注度高,部分情節仍可能透過其他管道流傳,對當事人的公眾形象、個人隱私乃至心理狀態,都可能帶來難以彌補的衝擊。

公開判決書的法律程序與實務考量

一般而言,訴訟判決書是公開的法律文件,旨在實現司法透明與公眾知的權利。然而,在實務操作中,法院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對判決書中的個資、隱私資訊進行遮蔽處理,例如隱去當事人的姓名、住址、身分證字號等。儘管有此機制,但如本案般涉及高度關注的藝人隱私,即使經過遮蔽,案件本身的敏感性仍可能引發外界的聯想與揣測,進而對當事人造成難以預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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