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案判賠百萬,判決書為何成焦點? | 東森娛樂

王子、粿粿侵害配偶權案判賠百萬 判決書內容成關注焦點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於28日宣判,判決范姜彥豐獲賠百萬。此案除了賠償金額,被告方請求不公開判決書的舉動,更引發外界關注。

被告方認賠百萬,但求判決書不公開

在士林地院的審理過程中,范姜彥豐明確要求王子與粿粿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令人意外的是,被告方的律師當庭同意全額賠償,顯示認錯態度。然而,王子與粿粿一方同時提出請求,希望法院不要公開判決書內容,此舉與原告主張案件受高度關注、應公開受檢視的立場形成對比。最終法院裁定判決書依法應予公開,但會對涉及個人身分與隱私的內容進行遮蔽處理。

律師分析:不公開判決書是為避免「不堪內容」曝光

針對被告方「認錯賠錢卻不願公開判決書」的行為,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上分析,這代表被告方實際上已「投降」,同意原告的賠償要求。他進一步指出,被告方之所以極力爭取判決書不公開,關鍵在於不希望「太多不堪對話或證據」出現在判決書中。這暗示著案件審理過程中,可能涉及一些較為私密或敏感的證據,被告方不希望這些內容公諸於世,影響個人聲譽。

侵害配偶權的法律定義與實務考量

侵害配偶權是指配偶一方與第三人發生不正當關係,破壞婚姻的忠誠義務,使他方配偶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在實務上,法院會審酌雙方的身分、地位、侵害情節輕重、以及造成的精神損害程度等因素,來判定賠償金額。而對於判決書的公開與否,法律雖原則上要求公開,但也允許在符合特定條件下,例如為保護個人隱私或避免不必要損害時,對部分內容進行遮蔽或不公開,以兼顧公開審判原則與個人權益。

藝人涉訟案件的社會關注與隱私權界線

演藝人員因其公眾身分,一舉一動常受社會高度關注,一旦捲入法律訴訟,更易成為話題焦點。此類案件不僅涉及當事人的權益,也牽動著公眾對司法公正與個人隱私權的討論。雖然公眾有知的權利,但如何在公開透明與保護個人隱私之間取得平衡,一直是司法實務與社會關注的難題。在侵害配偶權此類案件中,判決書內容若過於細節化,可能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因此法院在處理時,往往會權衡各方因素,做出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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