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歐陽先生向媒體投訴,其16歲身障女兒欣欣,不慎在摩天輪平台購買了一張價值2000多元人民幣(約台幣9000元)的鄧紫棋演唱會門票。這筆費用對他們一家來說,幾乎是一個月的家用。據了解,欣欣因車禍導致癱瘓,四肢僅有兩根小拇指可以活動,同時還伴有認知障礙,生活起居都需要家人照料。
歐陽先生發現女兒誤購演唱會門票後,立即向購票平台申請退款。然而,平台的退款要求卻讓歐陽先生感到難以接受。平台方表示,需要提供法院開具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證明,以及證明欣欣本人購票的全過程記錄。歐陽先生無奈地表示,平台的要求根本是強人所難,難以達成。
此事經媒體報導後,迅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平台的退款要求過於苛刻,缺乏人情味。有評論指出,對於身障人士,平台應該給予更多關懷和便利,不應設置過高的退款門檻。事件爆發後,輿論壓力不斷增大,許多人呼籲平台能特事特辦,考慮到這個家庭的特殊情況,盡快協助辦理退款。
從後續發展來看,在輿論壓力下,部分平台可能會考慮到社會影響與企業形象,與家屬協商,採取更彈性的處理方式。一般而言,若能提供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有效文件,證明購票者確實存在認知障礙或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平台有可能會酌情處理。此外,若事件涉及金額較大,或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相關部門也可能介入協調,促使問題得到更合理的解決。
在中國,身障人士的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在消費領域,商家應當充分考慮身障人士的特殊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和便利。若商家存在歧視或不合理要求,身障人士或其家屬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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