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案一審判決,為何僅一名被害人判決有罪? | 東森娛樂

NONO性侵案一審判決僅一名被害人獲判有罪,主因是該案證據鏈完整且被害人證詞具高度可信度。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猥褻六名女子,一審判決中,法官僅認定其中一名透過綜藝節目認識的被害人指控成立,其餘五名女子的案件則因證據瑕疵而獲判無罪。此判決結果主要基於法官對各案證據強度與被害人證詞可信度的全面審視。

唯一獲判有罪的具體依據

法官認定唯一一名被害人的指控成立,原因在於該案的證據脈絡清晰且環環相扣。根據判決內容,NONO於2011年透過綜藝節目結識該名被害人後,以載她返家為由,將其載往大稻埕河濱停車場試圖不軌。然而,被害人在現場展現了強烈的反抗,避免了進一步的侵害。此名被害人的供述從始至終保持一致,未有前後矛盾之處,且有三名證人出面作證,進一步強化了其證詞的真實性。法官綜合考量後,認為該被害人並無誣告NONO的動機,因此認定其指控屬實,判決NONO有罪。

其餘五案無罪的考量

對於其他五名女子的指控,一審法官最終判決NONO無罪。主要原因在於這些案件的「敘事存在瑕疵」,亦即被害人在陳述事件經過時,其證詞細節可能出現不一致、模糊不清或與其他證據無法吻合的情況,這影響了法官對其供述真實性的判斷。此外,「檢方給出的證據讓人懷疑」也是關鍵因素,這表示檢察官在這些案件中所提出的物證、人證或其他佐證資料,未能達到刑事訴訟中「無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導致法官無法確信NONO有罪,最終依法作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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